国资集中监管新优势 | 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演进和启示
编者按
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于中国而言尤其如此。
欧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数量较少,苏东原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式是在政权更迭背景下的全面私有化,经济效果并不好,社会代价也很大。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同时,作为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我国存在大量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和模式建立的国有企业。因此,中国必须走出一条自己的改革道路。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演进历程,从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授权监管模式,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出资监管模式,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出资人代表监管模式,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深化改革时期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模式,基本每十年进行一次调整完善,其目的都是为了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了实现国资央企在现代化建设不同时期的使命任务。
在上述演进过程中,我国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国有经济正确发展方向。对国有资产进行集中协同高效监管,在中央、省、市三级政府成立特设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见成效,要根据形势变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
7月18日举行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企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健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从而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也为国有资产监管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更多的中国智慧和经验。
今年4月,《国资报告》推出了题为《中国式国资治理》(点击标题阅读原文)的专题报道,对20年来国资监管历程和监管成效进行了初步梳理。2023年8月1日出版的《国资报告》推出特别策划《国资集中监管新优势》,从视野、实践、观点三个角度,进一步分析和总结国资监管20年实践,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做法与经验。
今天我们为您分享第一篇内容《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演进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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